星期三, 五月 31, 2006

球场上要不要风度?

系里篮球联赛,再度和“仇敌”同组。“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”,今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有幸场场得以上去梦游,所以偶再度经历火爆。
狭路相逢勇者胜,两强相遇,不说为了各自的安危,至少为了各自的利益也会你死我活一番。但怎么个“你死我活”法呢?是风度翩翩得较量礼数呢?还是暴力手段解决一切呢?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,所以人们往往不会在这样的场合作秀才,而是纷纷扛起枪杆子入伍为安。
场下彬彬有礼,场上合理竞争,应该是每个竞技类体育项目的参与者都应该遵守的原则,这样的比赛对参与者来说公平公正,对观众来说也赏心悦目,不会影响到心情。球赛开始前双方队长、队员互相握手示好;比赛中有了身体冲撞或误伤,相互提携扶持一下;尊重裁判判罚,遵守比赛纪律;赛后,相互致意;双方球迷阵营不挑拨事端,寻衅滋事,不侮辱对方球员和球迷……所有的这些都是友好比赛的要求。不幸的是,以上只是比赛组织者的一厢情愿,属于官方语言,否则,NBA哪里来得那么多打架,英格兰又哪来那么多足球流氓。
何以?场上的球员要赢球,要是输了,首先,自己的面子挂不住,心情不好,台不起头,这个当然不是场上人所希望的,谁不想主宰球赛命运,主宰对手命运?谁不想高傲得看见对手俯首称臣。另外一点,还有诸多的利益相关者会受牵连,他们会不爽。赢了,咱不论是场上的,还是场下的,不都可以在败者面前耀武扬威一番?场下的观众呢?也是一样,满腔的集体荣誉感等着他们来抒发,来表现,更是当仁不让得长自己人志气,灭敌人威风。不喧哗不吵闹的啦啦队,配的上“啦啦”两个字么?于是,两个为了各自利益的团体碰撞了,要是旗鼓相当的话,火花就出来了。裁判有时作不了灭火器,只好作两方的出气筒。
打手、拉人、撞人、不满裁判判罚,推桑,混水摸鱼,球迷冲上球场……这就偶所见的火爆,而且双方谁都不服谁,把球搞进去,并保持领先到终场才是最终目的。话说回来,这样的场面倒是能激起人的斗志,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以一己之力,力挽狂澜,一展英雄本色。所以说,竞技体育的激情魅力,似乎也在于此;能在如此恶劣的比赛环境下,照样得分的人,似乎更具王者风范,也更能给对方以毁灭性打击。
但是,风度不能不要,学弟在比赛后的表现印证了这一点:和我们每个队员握手,重复着“比赛打得粗鲁了,不好意思……”,而我们并未如此,何况人家还是在输了的情况下如此坦诚。无论他是真的有风度,还是出于对学长的尊敬,至少我很欣赏(其实“学长们”是否值得尊敬已经是个问号了)。坦然面对输球的结果,再以暴制暴的场面中,首先承认自己“粗鲁”了,而并非归咎于对方的不规矩,这种“风度”也许正是我和许多人所缺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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